欢迎浏览城建档案服务网页,城建档案来源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对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建设单位应负责在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后六个月内,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的要求,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档案馆定期组织工程档案归档在线培训,培训日期为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下午14时。档案馆一楼城建档案服务台为您提供城建档案接收和查询利用一站式服务,具体业务标准和指南请关注网页内容,城建档案咨询服务电话:25203258、2520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