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理 地 点:开发区档案馆一楼大厅服务台
办 理 时 间: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之前15日
办 理 依 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天津开发区城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提 交 材
料:1、建设项目全套工程档案,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整理的该项目工程档案;
2、全套工程档案案卷目录清单;
3、《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一式两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办 理 程 序:电话预约 → 档案报送 → 档案审核 → 合格发证
办 理 条 件:1、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办理工程档案预验收;
2、 报送的归档文件要求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3、 每一个案卷均编写卷内目录并组于该案卷中,卷内文件不打页号、不装订以便于整改;
4、 相关表单均可在泰达图书馆档案馆网站下载。
受理时间
周一下午1:30-4:30
周二至周五9:00-11:30,1:30-4:30(周五下午1:30-3:30)
受理部门
开发区档案馆城建部(天津开发区宏达街21号一楼服务大厅)
咨 询 电 话:25203258 25203259
表 单 下 载:www.tedala.te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