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经开区档案馆、泰达图书馆为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
1. 查阅地点及设施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位于图书馆一楼,纸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在期刊阅览区内,电子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在公共电子阅览室,也可通过图书馆一楼大厅配备的多台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
2. 查询纸质政府公开信息
a. 可到期刊阅览区内的政府公开信息阅览专区自行查阅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b. 利用者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时,须注意保护纸质文本,不得私自涂改、标记、折叠、抽出张页、损毁纸质文本。
c. 阅览利用完毕,须将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放归原处,不得将纸质文本携走、挪位、遗失。
3. 查询电子政府公开信息
a. 公共电子阅览室查询:图书馆一楼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公众获取电子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公众可刷个人身份信息,通过计算机设备登录泰达图书馆档案馆网站或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点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助查询所需信息。
b. 电子触摸屏查询:利用图书馆一楼大厅电子触摸屏登录泰达图书馆档案馆网站自助查询有关信息。
c. 远程查询: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或计算机设备远程登录泰达图书馆档案馆网站,可实现异地快捷检索,并获取有关政府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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