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关于开放档案的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对部分馆藏档案予以开放,现就第六批开放档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馆藏1993年至1995年形成的开发区管委会、审计局、劳动人事局、环保局、财政局、计划统计局、建发局、经发局、科技局等12个全宗立档单位在政治、经济、市政、科技、文化、环保等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共计891件。
二、查阅方法
1.单位和个人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等),经本馆同意,办理查阅手续,可查阅利用开放档案。
2.单位和个人利用开放档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查阅时间及地点
1.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查阅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1号。
3.咨询电话:2520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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