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建区26周年以来,各条战线上涌现出了一批先进、模范人物,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奋力拼搏,开拓进取,无私奉献,辛勤工作,为开发区经济发展、社会繁荣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各行各业的骨干和典范,先后被国家或天津市授予“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为弘扬劳模精神,传承劳模文化,充分发挥劳模先锋作用,完整保存劳模个人档案,让泰达精神代代相传,泰达图书馆档案馆决定开展征集并建立开发区劳动模范档案活动。
一、建立劳模档案的意义
劳模档案既是反映劳模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的真实记录,更是开发区各行各业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一个缩影,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妥善保管和有效利用好这部分档案,是对历史的负责,对后人的负责,是今后编纂出版史料、举办主题展览、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的生动素材。根据《档案法》及《关于天津市征集劳动模范档案资料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馆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劳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
二、建立劳模档案主办、承办单位职责
劳模档案资料征集工作,由开发区档案局、开发区工会、管委会办公室、泰达图书馆档案馆共同承担完成。
泰达图书馆档案馆负责劳模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保管和向社会提供利用等项工作。开发区档案局、开发区工会、管委会办公室协助泰达图书馆档案馆做好开发区劳模个人的相关资料的收集以及与劳动模范本人的沟通工作。
三、劳模档案资料征集原则及方式
1、征集原则
对劳动模范中年龄大、身体欠佳的优先考虑征集;对开发区做出过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优先考虑征集;对全国劳动模范和市级劳动模范优先考虑征集。
2、征集方式
(1)、劳模单位收集送交。
(2)、劳模个人或家属收集送交。
(3)、区工会或劳模协会收集送交。
(4)、泰达图书馆档案馆派人利用“五一劳模表彰会”跟踪拍摄、搜集。
四、
劳模档案征集对象及内容
1、劳模档案征集对象
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天津市、开发区(建功立业)称号以及在开发区党、政、工、团等方面获奖的个人及集体。
2、劳模档案征集主要内容
(1)
文字材料类
a.
个人或集体简历材料。
b.
工作时形成的日记、论文、编著的书籍。
c.
各种媒体宣传个人或集体先进事迹的材料。
d.
出席市级以上大会的发言材料。
e.
在工作中形成的来往书信。
f.
其他有归档价值的文字材料。
(2)
照片类
a.
国家、省、市领导接见时的照片。
b.
各个时期的工作照片。
c.
出席市级以上大会时的照片。
d.
手持证书、奖杯、锦旗或佩带奖章时的照片。
(3)
实物类
a.
出席市级以上会议时的代表证。
b.
各类证书、奖章、奖状、奖杯、锦旗。
c.
国家领导人给劳模个人或集体的题词、签名。
d.
录音、录像带。
e.
工作中使用过的有纪念收藏意义的劳动工具。
五、
劳模档案的管理
劳模档案征集进馆后,将由档案馆规范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设专库进行长期保存。本人或亲属可对其中需要保密的部分提出控制意见;对当事人利用相关档案的,档案馆提供优先和免费服务。
六、劳模档案的开发和利用
1、建立劳动模范档案数据库
对我馆保存的劳动模范档案,进行拍照和数字化技术处理,通过建立数据库,实现对劳动模范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
2、劳动模范档案的利用
对我馆收集的劳动模范档案,通过编研、出版、展览和报告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以此扩大劳模档案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1:建区以来开发区获“劳动模范”称号人员名单
附件2:建功立业优秀经理排名榜
附件3:建功立业“明星企业”排名榜
泰达图书馆档案馆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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