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系统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机关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编号:4

索引号

XXX-0201-2006-0147

信息种类

11

信息名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文号

津开社发[2006]147号

生成日期

2006年11月10日

发布机构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努力营造一个全民依法保护和利用档案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天津市档案局《天津市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的要求、《开发区保税区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计划》精神,结合天津开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规划。本规划明确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实施步骤的三个阶段及具体要求等方面内容。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填表人

 

复核人

 

审批人

 

 

 

 

 

 

 

 

 

 

 

                                        年    月     日

 

注:1.填表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审批人为机构负责人。

2.年/月/日为最后审批的日期。

3.相应的全文内容附表后。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努力营造一个全民依法保护和利用档案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天津市档案局《天津市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的要求、《开发区保税区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计划》精神,结合天津开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天津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档,为开发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档案法治环境。

二、 目标和任务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在学习天津市和开发区保税区“五五”普法规划统一规定的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结合档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争取达到以下目标和任务:

(一)各单位的领导是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采取一送、二讲、三听、四看的方法,即给领导送一本档案法律法规的书籍,请领导讲一堂档案法制课,请领导听一次档案工作情况汇报,请领导实地考察档案馆室或参观档案工作搞的好的单位。使其了解《档案法》对政府和领导的规定要求,增强领导的档案法制意识,从而依法保障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开发区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各单位档案部门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是档案法制宣传的主要对象,通过宣传教育,要掌握《档案法》的各项规定,特别是要掌握档案部门职责、档案人员素质、档案管理、法律责任等规定,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各单位的干部和群众是档案法制宣传的对象,要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和群众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搞好本单位本部门档案工作的自觉性,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社会公民是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不可忽视的对象,要利用《档案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广泛地向公民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提高公民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增强公民的档案法制观念,使广大公民能够正确行使自己在档案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2006年下半年至12月份为发动阶段。主要做好宣传发动、制定规划、准备教材、培训骨干等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的“五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同时建立领导班子,编写或准备有关教材和资料,培训骨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2007年至2010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各级档案部门根据本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确保宣传教育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开发区档案局馆拟在网站上开辟档案法讲座专栏,并组织全区性的档案知识竞赛。

(三)2010年为验收阶段。各单位档案部门按照本规划和自己的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检查,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逐级组织考核验收。并评选出全区档案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确领导职责,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力量,保障经费的落实。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抓重点带一般。开展好对领导干部与国家公务员的档案法制宣传。以此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人民群众是法制宣传的主体。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档案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适应人民群众接受心理和特点的变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完善制度体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拓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增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时效性。

 

 

00六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档案系统   “五五”法制    宣传    规划           

抄送:市档案局  倪主任                                                                                

天津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06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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