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天津市档案局汛期加强档案安全 保管文件的通知
管委会各局、处、室及直属单位,泰达控股公司办公室:
现将市档案局紧急下发的《关于汛期加强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津档办﹝2004﹞20号)转发你们。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保管工作,切实做好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档案万无一失。
特此通知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通知 防汛 档案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4年7月26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