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也是衡量学校管理工作水平的标志。为加强我区普通教育学校档案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开发区档案局、泰达图书馆档案馆决定于2012年4月,启动开发区学校档案工作评估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管委会各局、处、室及直属单位,泰达控股公司总经办:
为了不断强化开发区档案工作法制化管理,根据《天津市档案系统2004年度档案法制工作目标任务》的精神和任务安排,一方面各单位要按照档案法制工作制度,做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另一方面,开发区档案局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尚未取得执法检查合格证书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重点
今年检查工作的重点是社区与新建单位的档案工作,具体安排参见执法检查重点单位时间安排表。
二、检查方法与步骤
(一)采取本单位自查和区档案局执法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自查阶段:各单位组织学习《天津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合格单位标准》与《天津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合格单位考核办法》
等标准,并组织自查,逐项认真落实。并做好自查记录,参见后面的开发区2004年档案自查记录表。
(三)抽查阶段:区档案局执法检查工作小组于10月份至12月份,分期分批对选定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三、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重视自查工作,按要求在7月份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7月底报区档案局。
(二)各单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总结,以推动档案法制工作深入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执法检查重点单位时间安排
2、开发区2004年档案自查记录表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二日
抄送:工委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工会、团工委、公安局、检察院、
法院、国税局、地税局 |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4年4月12日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