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3年度档案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档案统计工作的通知》(津档办〔2003〕30号)的要求,现将我区2003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工委办公室档案室 工会联合会档案室 团工委 管委会各局、处、室及直属单位  控股公司档案室  驻区单位档案室

二、报送时间

2004年2月30日前将《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报送管委会档案馆。

三、填报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检查档案数量与排架长度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有档案数量,必须有排架长度。

(二)检查“本年编研档案资料”的种数、平均每种的字数是否合理。

    (三)已实行立卷改革的档案室,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以件为保管单位进行文件归档的档案,均填入“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


 

(《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第35行和第51行)。

(四)“档案干部专业技术职务”栏中不含未聘的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五)各单位在填报时,要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含义,不重项、不漏项、准确无误;在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与开发区档案馆联系。

 

附: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

 

 

 

                           

 

二〇〇四年一月五日

 

 

 

附注:联系电话:25203222 联系人:胡永丽

 

 

 

 

 

抄送:工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工会联合会,团工委,公安局,

检察院,法院,驻区单位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4年1月14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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