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档案馆接收档案的通知

 

管委会各局、处、室,各事业单位,泰达投资控股办:

    新建的区档案馆是我区唯一的综合性档案馆,是运用先进手段保管、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中心。为丰富新馆馆藏,统一管理区域档案,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决定接收开发区各有关单位的档案。

一、接收范围

工委、管委会及所属各局处室、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事业单位及自愿移交的驻区单位。

二、接收档案内容

上述单位形成的1998年以前(包括1998年)文书、专业档案,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档案,检索工具(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等)、配套软件、编研材料(大事记、组织沿革等)、移交清单等。


 

三、接收要求与接收时间

各移交档案的单位,要做好移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填写《移交意见反馈表》,并在8月25日前将反馈表报送档案馆。各单位档案在正式移交前,必须进行预验。正式验收时间见附件,并办理移交手续。

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做好档案移交。

联系人:胡永丽、路宽;电话:25204847、25204468 传真:25204497

特此通知

 

附:1、档案接收时间表      

2、档案移交清单

3、移交意见反馈表

 

 

二〇〇三年八月十二日

 

 

 

 

 

 

 

 

 

 

抄送:工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检察院,法院,市档案局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3年8月19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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