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机关档案工作评估的要求,不断深化开发区机关及所属单位档案评估考核工作,提高我区档案工作水平,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开发区档案局、泰达图书馆档案馆决定于2012年4月,启动开发区机关及所属单位档案评估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考核范围
根据市档案局要求,2012年开发区机关档案评估一律采用《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标准》进行。开发区档案局、泰达图书馆档案馆按照“阶段实施,分步晋级”的工作思路,确认首批晋升市级达标单位为:科技局、财务中心、贸发局、政研室、公证处、外事局、财政局、国际商会、审计局、经发局、党建工作部、建交局、安监局、社区学院、管委会(党组)办公室、建管中心。
共计16家单位。
其他未列入此次晋升市级达标任务的单位,将纳入2013年天津市机关档案评估工作计划。各单位要按照2011年档案馆提出的评估意见及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整改,档案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阶段性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评估考核时间安排
2012年4月启动,11月底截止,12月公布结果。
三、评估考核等级划分
参加2012年机关档案评估单位,严格执行《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办法》,分为一级、二级,即: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一级单位,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二级单位。
四、评估考核标准
根据《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标准》,按照组织管理、设备设施、信息化管理、基础业务工作、利用服务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评估。满分100分,考核结果90分(含90分)以上为一级,80分(含80分)以上不足90分为二级。
五、评估考核工作程序
1、确定等级:各评估单位按照《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标准》进行自评,确定等级目标,并制定计划,上报泰达图书馆档案馆。申报单位须填报《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申报表》,并附档案工作自检情况报告。
2、组织评估: 档案工作评估考核在天津市档案局、开发区档案局和泰达图书馆档案馆统一组织下进行。泰达图书馆档案馆成立专门的评估考核工作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人。
3、评估考核方法: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逐项评议打分、反馈意见的方式。
4、审定发证
六、评估考核工作要求
各评估单位必须参加开发区档案局和泰达图书馆档案馆举办的评估培训,按要求按时整改各单位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尽快达到市级标准。
七、评估考核结果的确认
评估小组将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自检情况报告、评审意见及签署意见后的《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考核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审定,评估考核结果向管委会报告并予以公布,并报天津市档案局、开发区档案局备案。
八、发证与奖励
对评估考核达标单位统一颁发《天津市档案工作评估考核等级证书》,获得一级证书的单位应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对评估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开发区档案局和泰达图书馆档案馆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路 宽 25203220 luk@teda.gov.cn
胡永丽 25203222 hyl66@teda.gov.cn
吴忠茹 25203266 wuzr@teda.gov.cn
景 俊 25203219 janejing707@sina.com
薛 冬 25202298 xued@teda.gov.cn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关于 机关 档案 评估 通知
开发区档案局 泰达图书馆档案馆 2012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