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开发区学校档案工作评估考核的通知

 

开发区各有关学校:

学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也是衡量学校管理工作水平的标志。为加强我区普通教育学校档案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开发区档案局、泰达图书馆档案馆决定于2012年4月,启动开发区学校档案工作评估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考核范围

此次档案评估考核范围是开发区各中小学校,即:开发区一中、开发区二中、开发区一小、开发区二小、开发区国际学校、枫叶国际学校,共计6家单位。

二、评估考核时间安排

2012年4月启动,11月底截止,12月公布结果。

二、评估考核时间安排

2012年4月启动,11月底截止,12月公布结果。

三、评估考核等级划分

参加2012年机关档案评估单位,严格执行《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办法》,分为一级、二级,即: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一级单位,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二级单位。

四、评估考核标准

根据《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标准》,按照组织管理、设备设施、信息化管理、基础业务工作、利用服务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评估。满分100分,考核结果90分(含90分)以上为一级,80分(含80分)以上不足90分为二级。

五、评估考核工作程序

1.确定等级:各评估单位按照《标准》进行自评,确定等级目标,并制定计划,上报泰达图书馆档案馆。申报单位须填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档案工作评估申报表》,并附档案工作自检情况报告。
    2.组织评估: 档案工作评估考核在开发区档案局和泰达图书馆档案馆统一组织下进行。开发区档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泰达图书馆档案馆成立专门的评估考核工作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人。

3.评估考核方法: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逐项评议打分、反馈意见的方式。

4.审定发证

六、评估考核结果的确认 

评估小组将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自检情况报告、评审意见及签署意见后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档案工作评估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审定,评估考核结果向管委会报告并予以公布,并报开发区档案局备案。

七、发证与奖励

对评估考核达标单位统一颁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档案工作评估考核等级证书》,获得优秀等级证书的单位应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对评估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开发区档案局和泰达图书馆档案馆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路  宽        25203220         luk@teda.gov.cn

胡永丽        25203222         hyl66@teda.gov.cn

吴忠茹        25203266         wuzr@teda.gov.cn

景  俊        25203219         janejing707@sina.com   

薛  冬        25202298         xued@teda.gov.cn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关于 学校 档案 评估考核 通知

开发区档案局 泰达图书馆档案馆 2012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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