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做好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法人(筹建)单位:

按照天津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津档发〔2018〕20号)文件要求,开发区档案馆、规国局和建交局将联合开展区域内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登记和优先服务对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接到本通知的项目法人(筹建)单位建设的工程已被列入2019年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详见《2019年项目主管(责任)部门所属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开发区)》(附件1)。

2.请各项目法人(筹建)单位根据项目信息填写《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登记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开发区档案馆。

3.各项目法人(筹建)单位应落实项目档案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明确工作部门,配备项目档案工作所需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各项管理资源,并加强过程管控,监督指导各参建单位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安全。各参建单位要在撤场前和项目交工验收时对档案进行法人验收(自检)。

4.天津市档案局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档案专项验收等工作,开发区档案馆负责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具体接收服务。请各有关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90日内向开发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

5.开发区档案馆对区域内建设工程开展前期培训、过程指导和工程档案接收等全过程服务,工程档案有关归档范围、标准、指南等服务信息请登录开发区档案馆网站(www.tedala.teda.gov.cn)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年项目主管(责任)部门所属市重点建 设项目名单(开发区)》

2.《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登记表》

 

开发区档案馆 开发区规划和国土 开发区建设

资源房屋管理局 和交通局

2019年6月21日

(开发区档案馆重点项目档案服务联系人:戴震

联系电话:25203231 18602223495

电子邮箱:daiz@te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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