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档案局关于全市开展“档案基础工作年”活动的要求,为规范开发区档案业务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开发区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评估工作,开发区档案馆定于2010年7月7日举办档案基础业务培训,望各单位档案人员准时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开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专兼职人员(含南港、西区、北区的档案人员)
二、 培训时间和地点:
7月7日上午9:30,开发区档案馆二楼培训教室。
三、 培训内容:
1.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规范解析
2.文书档案整理规范
3.档案移交程序及要求
4.地方文献缴送办法释疑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长元 冯秀宁
联系电话:25203221 25203267
二0一0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