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活动 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天津开发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重大活动档案作用,更好地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服务,特制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要按本办法要求,加强本单位组织、承办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并按规定期限及时向泰达图书馆档案馆报送、移交重大活动档案。
现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活动登记表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联系人:路宽 电话:2520 3220 手机:15602083165)
主题词:文化 档案 活动 通知
(共印 50 份)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16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