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活动 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天津开发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重大活动档案作用,更好地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服务,特制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要按本办法要求,加强本单位组织、承办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并按规定期限及时向泰达图书馆档案馆报送、移交重大活动档案。

现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活动登记表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联系人:路宽  电话:2520 3220  手机:15602083165)

 

 

 

主题词:文化  档案  活动  通知

(共印  50  份)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16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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